上海私人调查公司:我国准婚姻关系构成
我国准婚姻关系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主体条件:准婚姻关系的主体必须是异性或未婚者,不包括同性同居。双方均须为未婚者,不能有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。
共同生活:双方必须有像夫妻一样的共同生活,包括性生活、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。这种共同生活必须是长期的,而不是临时的同居。
合意内容:双方合意的内容不是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,而是明确表示为未婚同居或类似的关系。这种合意不需要法定公示,仅通过双方的行为使外界知道即可。
年龄要求:双方当事人的年龄必须符合法定婚龄,即男性不得早于22岁,女性不得早于20岁。未达法定婚龄的,不能认为构成准婚姻关系。
准婚姻关系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:准婚姻关系在法律上不被认可为合法的婚姻关系。虽然双方有共同生活的客观事实,但由于没有进行结婚登记,法律不承认其婚姻状态。
相关法律条文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六条的规定,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,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。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行为,法律上不予认可。